作者|王儷穎、林欣儀、張嘉紋、黃春偉、謝嘉玲、蘇淑貞
對孩子仍有照顧的責任與義務;
即便雙方在離婚前對孩子的照顧分工已有明確的共識,
但生活中總是會有突發狀況,因此很難完全不與對方聯絡、溝通。
為了讓孩子不受到波及,能穩定、健康地成長,父母該如何與一位自己不想再有交集的育兒夥伴共同育兒呢?
一、討論孩子的事務時,父母要暫時放下彼此的恩怨
離婚後,很難的一件事就是把「父母」與「夫妻」角色分開來看,很容易因著關係中夾雜的恩怨,對對方做出極端而絕對的評價,如:對方對婚姻不忠就等於不愛孩子,因此認為對方沒資格探視或照顧孩子。(延伸閱讀:你的伴侶是「自戀型家長」嗎?遇到自戀人格的伴侶可以怎麼保護孩子遠離傷害?)
此時,需要先暫時放下對方在夫妻角色時的所作所為,思考要怎麼做才可以減少孩子因父母衝突而產生的情緒壓力,不被忠誠議題困擾,也不會中斷與父母任何一方的關係維繫。
父母需要提醒自己把焦點放在孩子的生理、
心理需求上,才有辦法把恩怨擺在一旁。
這時可以試著想一想:「在孩子的眼中,對方是個什麼樣子的父母? 他們有過什麼好的相處經驗?」以及「孩子可以愛著我也愛著對方,同時也被我們愛著,孩子才是幸福的,而我可以怎麼做呢?」(延伸閱讀:「別讓童年的創傷困住你!」—6個幫助你從童年創傷中復原的認知信念。)
二、彼此之間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友善
「當不成夫妻,還可以是朋友」,這句話說得容易,實際上要做到是要下功夫的。畢竟最後必須走到分離,過程一定受了不少的傷、流了不少的眼淚。要放下傷痛不是嘴巴說說就可以,尤其是被離婚的一方,要走過這些傷痛的日子,確實需要時間。
只是孩子的事沒辦法等大人的傷好了
才溝通、處理;在這樣療傷的過渡期,
與對方接觸前是需要幫自己
找到可以接受的方式。
如:設定好自己可以和對方接觸或聯繫的時間與方式(當然並不適合完全不聯繫)、找合適的親友陪同、文字訊息請信任的親友幫忙過目再傳等,以穩定自己的情緒、做好理性溝通。這是為了不讓孩子夾在中間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與負擔。因此,對彼此的友善行為,是值得練習的功課。
三、請接納孩子在過程中的情緒
在父母離異的過程中,孩子難免會有情緒,尤其是在會面前後,孩子常會變得較煩躁不安。會面前,同住方可以給孩子鼓勵和保證,讓孩子不用擔心去了之後自己會生氣;會面後也不要主動問會面的細節,讓孩子自在分享,或給孩子一點獨處的時間和隱私。(延伸閱讀:五個直升機父母需要知道的真相。)會面的過程中,探視方需要包容對待,不要責難孩子的情緒或態度,重點是要讓會面過程有品質、有趣,給孩子有轉換心情的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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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有效的引導小孩內化爸媽的教導?找出放縱與權威之間的平衡點。
作者簡介
兒少權心會(總策劃)
社團法人臺灣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(Taiwan Association for Wellbeing of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, TACA;簡稱「兒少權心會」),由熟習處理家事事件的律師、臨床心理師、諮商心理師、社工師、精神科醫師、兒少職能治療師等各領域助人工作者共同發起,於2017年4月立案登記。
協會核心目標是希望提供跨領域資源整合服務給所有需要的家庭,保障子女最佳利益。期望我們能夠用與孩子同高的角度,傾身聆聽孩子的聲音。
王儷穎、林欣儀、張嘉紋、黃春偉、謝嘉玲、蘇淑貞(作者群)
我們是一群執業十年以上的臨床心理師,雖在不同的地方執業,但都有著與兒童相關的背景與專長,平時主要是進行兒童評估、治療的工作,十年前我們陸續參與了程序監理人的業務。我們擔任程序監理人年資,最資淺的有四年,其餘夥伴則有十年左右,且協助過上百件的程序監理人案件,有著豐富的經驗。
謝子瓔(採訪整理)
社會工作師,從事家暴、離婚等相關社工業務十餘年;目前為自由工作者。作品有:《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》(合著)、《小肺人的半肺人生》(文字作者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