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時真的太氣了,說了很過分的話,但心底真的好想讓孩子知道我愛他。」—親子關係修復的關鍵其實是?(下)
我們的力量比孩子大,是用來保護他們的;我們的塊頭比孩子壯,是提供安全感給他們的;我們握有的權比孩子多,是教養他們成為更好的人;而不是拿來威脅或恐嚇孩子,讓他們感到恐懼與害怕的。我們允許自己生氣嗎?允許自己自責嗎?允許自己後悔嗎?是的,我是允許的。我允許自己生氣、自責與後悔,發生了,更願意把當下的情緒放置在眼前,看著它、面對它、感受它、接受它,靜靜的靠近情緒,直到它對我們的影響逐漸變小。如此,才是真正的接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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